關于印發(fā)農村“政經分開”改革
操作流程的通知
昆山開發(fā)區(qū),、昆山高新區(qū)、花橋經濟開發(fā)區(qū)黨工委和管委會,,各鎮(zhèn)黨委和政府,、各城市管理辦事處黨工委和管委會:
按照全市農村“政經分開”改革工作部署會議要求,,根據(jù)《昆山市農村“政經分開”改革工作實施意見(試行)》(昆辦發(fā)〔2017〕110號)文件精神,現(xiàn)將《農村“政經分開”改革操作流程》印發(fā)給你們,,供參考,。執(zhí)行中,如有問題,,請及時與我辦聯(lián)系,。
中共昆山市委農村工作辦公室
2017年10月17日
農村“政經分開”改革操作流程
1. 各區(qū)鎮(zhèn)、城市管理辦事處成立由黨政主要領導任組長的“政經分開”改革工作領導小組,。(10月20日之前完成)
2. 各區(qū)鎮(zhèn),、各城市管理辦事處研究制定“政經分開”工作實施方案和實施細則,,在落實好市委、市政府相關文件精神的基礎上,,要重點研究好人員安排,、村干部及工作人員待遇享受、村(社區(qū))基本公共服務資金承擔等問題,。(11月15日之前完成)
3. 各區(qū)鎮(zhèn),、城市管理辦事處召開“政經分開”改革工作動員大會,布置相關工作,。(11月18日之前完成)
4. 各村(社區(qū))成立 “政經分開”改革工作領導小組,,并召開相關會議,落實具體工作,。(11月20日之前完成)
5. 各村(社區(qū))提出人員安排具體方案,,報區(qū)鎮(zhèn)、城市管理辦事處“政經分開”改革工作領導小組審批,。(11月25日之前完成)
6. 確定社區(qū)股份合作社組成成員候選人和制定《章程》草案,,召開新一屆社區(qū)股份合作社社員代表大會,討論通過新的《章程》,,選舉產生新一屆股份合作社理事會,、監(jiān)事會成員,并產生確定理事長,、監(jiān)事長,。(12月5日之前完成)
7. 對原社區(qū)股份合作社進行資產、債務分割,。根據(jù)財務核算要求,,調整財務科目,確定核算辦法,。相應機構搞好工作交接,,并制定各自的議事決策制度。落實相應機構的工作場所,。對“政經分開”改革工作資料整理歸檔。(12月底之前完成)
8. 對資產進行產權變更,。(按照蘇州部署,,與集體資產清產核資工作同步進行,2018年底前完成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