近日,,中共中央印發(fā)了修訂后的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,,并發(fā)出通知,要求各地區(qū)各部門結合實際認真遵照執(zhí)行,。
通知強調,《干部任用條例》是重要的黨內法規(guī),,是干部選拔任用工作的基本遵循,。2014年修訂頒布的《干部任用條例》,發(fā)揮了十分重要的作用,。這次修訂的《干部任用條例》,,堅持和加強黨的全面領導,堅持把政治標準放在首位,,堅持精準科學選人用人,,堅持將從嚴要求貫穿始終,吸收黨的十八大以來我們黨選人用人工作中探索形成的實踐成果,,銜接近年來出臺的相關新政策新法規(guī),,回應干部工作中出現的一些新情況新問題,,進一步推進干部選拔任用工作制度化、規(guī)范化,、科學化,。
通知要求,各級黨委(黨組)要認真學習宣傳,、嚴格貫徹執(zhí)行《干部任用條例》,,切實做到嚴格按原則辦事、按制度辦事,、按程序辦事,,全面履行選人用人主體責任。要落實黨管干部原則,,切實加強黨組織領導和把關作用,,確保選人用人工作的正確方向。要突出政治標準,,提拔重用樹牢“四個意識”,、堅定“四個自信”、堅決做到“兩個維護”,、全面貫徹執(zhí)行黨的理論和路線方針政策的干部,。要堅持事業(yè)為上,拓寬用人視野,,激勵擔當作為,,大力選拔敢于負責、勇于擔當,、善于作為,、實績突出的干部。要落實從嚴要求,,加強審核把關,,強化紀律監(jiān)督,堅決整治選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風,。要完善相關配套制度,,圍繞建立健全干部素質培養(yǎng)、知事識人,、選拔任用,、從嚴管理、正向激勵體系,,推動形成系統(tǒng)完備,、科學規(guī)范、有效管用、簡便易行的選人用人制度機制,。要切實加強貫徹執(zhí)行情況的監(jiān)督檢查,,嚴格責任追究,進一步提升《干部任用條例》的權威性和執(zhí)行力,。各地區(qū)各部門在執(zhí)行《干部任用條例》中的重要情況和建議,,要及時報告黨中央。
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共有十二章69條,,自2019年3月3日起施行,。2014年1月14日中共中央印發(fā)的《黨政領導干部選拔任用工作條例》同時廢止。